日前,財政部網站公布《事業(yè)單位成本核算具體指引——科學事業(yè)單位(征求意見稿)》。根據該指引,科研單位和高等學校等其他事業(yè)單位開展科研活動成本核算時,按照“科研團隊”和“科研項目”核算科研活動成本。
科研單位成本核算是指科研單位對實現其職能目標過程中實際發(fā)生的各種耗費,按照確定的成本核算對象和成本項目進行歸集、分配,計算確定各成本核算對象的總成本、單位成本等,并向有關使用者提供成本信息的活動。
科研單位按照不同層次,可以將科研單位整體、專業(yè)業(yè)務活動(以下簡稱業(yè)務活動)、科研活動等確定為成本核算對象。
科研單位在核算科研活動成本時,可以按照不同的維度劃分為以下兩個成本核算對象:
1.科研團隊。為滿足績效考核、成本管理等需求,科研單位以開展科研活動的各科研團隊作為成本核算對象,核算科研團隊開展科研活動直接或間接耗費的資源,即團隊科研成本??蒲袌F隊一般指單位內設的科研中心、實驗室等。
2.科研項目。為滿足績效評價、服務科技成果轉化等需求,科研單位以設置或承接的各科研項目作為成本核算對象,核算科研項目直接或間接耗費的資源,即科研項目成本。
科研單位核算團隊科研成本時,應當將內設部門劃分為科研活動的業(yè)務部門、輔助部門和行政及后勤管理部門。
1.科研單位計算團隊科研成本時,應當將業(yè)務活動費用中的科研活動費用(即“業(yè)務活動費用——科研活動費用”會計科目的本期發(fā)生額)歸集和分配至各科研團隊和輔助部門。
2.在完全成本法下,科研單位應當先將行政及后勤管理部門歸集的單位管理費用分配至科研活動。
3.科研單位應當將科研活動分配的行政及后勤管理部門費用進一步分配至輔助部門和各科研團隊。
4.科研單位應當將輔助部門歸集和分配的費用分配至各科研團隊。
科研單位按照1-4將科研團隊直接計入的費用、行政及后勤管理部門和輔助部門歸集和分配的費用加總,即為團隊科研成本。
科研單位項目化管理程度較高、基礎信息完備、在會計核算階段已經按科研項目合理歸集項目耗費的,以及多個科研團隊共同研究的科研項目,一般應當將科研項目作為成本核算對象,直接計算科研項目成本。
科研單位不具備直接計算科研項目成本條件的,應當基于團隊科研成本進一步計算科研項目成本。
科研單位直接計算科研項目成本的,一般流程及方法如下:
1.將業(yè)務活動費用中的科研活動費用歸集和分配至各科研項目和輔助部門。
2.在完全成本法下,參照本指引規(guī)定的方法將單位管理費用分配至各輔助部門和各科研項目。
3.參照本指引規(guī)定的方法將輔助部門歸集和分配的費用分配至各科研項目。
按照1-3將科研項目直接計入的費用、行政及后勤管理部門和輔助部門歸集和分配的費用加總,即為科研項目成本。
科研單位需定期編制成本報告,成本報告包括成本報表和成本分析報告。成本報告分為對內報告和對外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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