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應商管理制度
一、總則
1、制定目的
為規(guī)范供應商管理,提高經營合理化水準,特制定本規(guī)章。
2、適用范圍
凡本公司之供應商管理,除另有規(guī)定外,悉依本規(guī)章辦理。
3、權責單位
3.1采購部負責本規(guī)章制定、修改、廢止起草工作。
3.2總經理負責本規(guī)章制定、修改、廢止的核準。
二、供應商管理規(guī)定
1、供應商開發(fā)
供應商開發(fā)程序如下:
1.1供應商資訊收集。
1.2供應商基本資料表填寫。
1.3供應商接洽。
1.4供應商問卷調查。
1.5樣品鑒定。
1.6提出供應商調查申請。
2、供應商調查
供應商調查程序如下:
2.1組成供應商調查小組。
2.2分別對供應商的價格、品質、技術、生產管理作評核。
2.3列入合格供應商名列。
3、訂購、采購
訂購、采購程序如下:
3.1請購。
3.2詢價。
3.3比價。
3.4議價。
3.5定價。
3.6訂購。
3.7交貨。
3.8驗收。
4、供應商評鑒
供應商評鑒程序如下:
4.1每月對供應商就品質、交期、價格、服務等項目作評鑒。
4.2每半年進行一次總評。
4.3列出各供應商之評鑒等級。
4.4依規(guī)定獎懲。
5、供應商復查
5.1每年對合格供應商進行一次復查。
5.2復查流程同供應商調查。
5.3有重大品質、交期、價格、服務等問題時,隨時可以作供應商復查。
6、供應商輔導
6.1對C等以下之供應商采取必要的輔導。
6.2不合格供應商應予除名。
6.3不合格供應商欲重新向本公司供貨,應予輔導及重新作調查評核。
7、供應商獎懲
7.1獎勵方式
對優(yōu)秀供應商有下列獎勵方式:
①A等供應商,可優(yōu)先取得交易機會。
②A等供應商,可優(yōu)先支付貨款或縮短票期。
③A等供應商,可獲得品質免檢或放寬檢驗。
④對價格合理化及提案改善,品質管理、生技改善推行成果顯著者,另行獎勵。
⑤A、B、C等供應商,可參加本公司舉辦的各項訓練與研習活動。
⑥A等供應商,年終可獲公司“優(yōu)秀供應商”獎勵。
7.2懲處方式
①凡因供應商品質不良或交期延誤而造成的損失,由供應商負責賠償。
②C等、D等供應商,應接受訂單減量、各項稽查及改善輔導措施。
③E等供應商即予停止交易。
④D等供應商三個月內未能達到C等以上供應商標準,視同E等供應商,予以停止交易。
⑤因上述原因停止交易的供應商,如欲恢復交易,需接受重新調查評核,并采用逐步加量的方式交易。
⑥信譽不佳之供應商酌情作延期付款之懲處。
三、附件
[附件]《合格供應商名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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